因不满停车费定价,业主拒缴停车费致小区堵车9小时

发布于:2025-07-12 阅读:0
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原本免费车位7月1日起收费,包月350元或实时收费封顶20元。7月9日部分业主不满收费拒缴,致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堵车近9小时,有业主弃车打车。目前镇政府介入协调,当地缺乏停车费指导标准。

近日,福州仓山区大东海江山府小区发生了一起因停车费定价问题引发的冲突事件,业主拒缴停车费导致小区堵车近9小时,引发了广泛关注。

小区停车费

该小区原本为业主提供免费的车位使用服务,但从2025年7月1日开始,开发商突然宣布车位开始收费。收费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包月形式,每月需缴纳350元,其中包含280元的车位租金和70元的管理费;另一种则是按实时收费,且每天封顶20元。这一突如其来的收费政策,让不少尚未购买车位的业主感到措手不及,一时间难以接受。

7月9日,部分未购车位的业主在驾车进入地下车库时,因拒绝缴纳车位费用,被物业人员拦住不放行。双方因此产生了争执,导致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被堵塞,这一堵就是近9个小时。期间,有20余辆车被困在车库内外,无法进出。部分业主见状,无奈选择弃车打车离开现场。直到下午5点左右,这场僵局才逐渐得到缓解。

业主拒缴

开发商以“产权车位自主定价”为由,将包月费定为350元(含280元租金 + 70元管理费),并声称参照周边小区380 - 410元标准。然而,业主提供的反例显示,相邻安置小区月租仅150元,深圳同类小区甚至低至200元。这种“参照系”的选择性运用,暴露出市场调节价的监管漏洞。

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住宅停车费虽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民法典》第278条明确要求,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收费标准需经“双过半”表决。开发商仅凭一纸公示便单方面定价,既未履行法定协商程序,也未公开成本构成,70元管理费的具体用途至今成谜。这种“黑箱操作”式的定价,本质是对业主知情权与议价权的剥夺。

冲突背后是三重利益的尖锐对立。已购车位业主长期承受免费停车带来的资源挤占,支持收费以维护自身权益;租车位业主则面临从零成本到年均4200元支出的“断崖式”跳跃,质疑开发商“以租促售”的商业策略;物业作为开发商关联方,被指责“只收费不服务”,管理费收支不透明进一步激化矛盾。这种结构性对立,根源在于小区公共资源分配规则的缺失。

小区堵车

事件中,业主堵门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但物业拦车催费同样构成侵权——江苏2023年判例已明确,物业无权限制业主出入自由。这种“以违法对抗违法”的暴力循环,暴露出基层治理的被动性。仓山区镇政府虽介入协调,但采取的“延长缓冲期 + 组织协商”方案,本质仍是“拖延战术”。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坦言,当地缺乏停车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相比上海、杭州的备案制存在制度空白。

当市场调节遭遇民生敏感度,程序正义比价格本身更关键。短期来看,需建立“阶梯收费 + 成本公示”的过渡机制。参考福州300元/月的中位数水平,对未购车位业主实施前半年优惠,同时强制物业公开管理费使用明细,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核算成本。长期而言,必须填补“市场调节价”的监管真空:政府应出台停车费指导价区间,明确产权车位与共有车位的差异化定价规则;推动业委会成立,赋予其议价主体地位,确保收费方案经“双过半”表决;建立公共收益分配机制,将停车费收入按比例抵充公摊费用,化解“免费停车损害产权方利益”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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