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非法销售偷拍器材案敲响法律警钟

发布于:2025-07-24 阅读:1
近期多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宣判。如谢某某等将摄像头改装到日常物品售卖获利,最终均受到法律制裁。这提醒大家,此类器材受国家严格管控,非法产销必担刑责,公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保护个人隐私。

随着科技发展,窃听、窃照器材日益微型隐蔽,难以识别。不少人竟将此当成“商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偷拍器材

2023年3月,被告人谢某某发现隐蔽摄像器材有市场,便联系上家购买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若买家要隐藏功能摄像头,他还会将监控设备改装到充电宝、排插线等物品中。2023年3月至11月,他销售约200余个,获利约2万元。经鉴定,这些设备属窃照专用器材。法院审理后,谢某某因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无独有偶,海南省儋州市的张某某,2022年起自学改装手机摄像头,将其移到隐蔽位置,通过互联网销售。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他生产、销售改装用于偷拍的手机180部,获利6万元。儋州市法院认定其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非法销售

还有大庆市红岗区的王某,经营二手手机店却不满足。他未获批准,购买改装工具和配件,把手机内置摄像头改到手机底部,在网上发布售卖广告。其行为被查获后,经鉴定,非法改装的手机为窃照专用器材。鉴于他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法院从轻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没收非法改装手机。

这些案例都表明,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制裁

法官提醒,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受国家严格管理,任何未经许可的生产、销售行为都违法。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非法活动,同时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隐私。若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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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非法销售 偷拍器材 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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